发包文件
(有效低价法)
2023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第三章 开标及中选办法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本发包项目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乡镇首末站(洪林、周王、南湖)充电桩安装工程(项目编号:XQZGJ---2023002)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发包。 1、项目概况: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乡镇首末站(洪林、周王、南湖)充电桩安装工程。 2、发包范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项目经业主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 480000 元。 6、建设地点:宣城市宣州区。 三.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发包文件领取方式: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8:00分-17:00)持发包人盖章的响应邀请书及营业执照等资料在宣城市龙川路3号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6日9时00分。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宣城市龙川路3号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发包人: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伍皓 联系电话: 0563-2820740 2023年5月19日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注:发包人对本发包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1.发包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询价发包,并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本项目若少于3家响应人竞争,也可以进行正常的发包程序。 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要求密封的(适用纸质投标文件); 4.现场按照本发包文件的中选办法现场推选1-3名实质上符合要求的响应人作为中选候选人。 选取办法:(1).所有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取响应报价最低的3家(若出现相同报价则全部进入)进行响应文件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依次递补直至3家合格为止,最低且合格的3家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对响应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为第二名,依次排序。(若出现相同报价则现场摇号确定)。 (3).以上各种数值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响应文件的审查内容及无效的情形: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或工程名称错误的。响应人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互相抄取标书的。经发包人认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其他 5.1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到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响应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 5.2中选单位提供包括施工方案的施工组织设计给发包人审查后实施。 5.3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响应人对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第四章 合同文本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下列标准中所列条款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技术参数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50℃; 相对湿度:5%~95%; 海拔高度:≤2000m,2000m以上降额输出; 大气压强:80kPa~110kPa; 电源条件 交流输入电压:380V±15%; 交流电源频率:45HZ~65HZ。 输出电压和额定功率 1)直流输出电压:200V-1000V,恒功率段300V-1000V。连续可调。 2)额定功率:单模块额定输出功率等于20kW。 低压辅助电源 充电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 1)辅助电源电压:12V; 2)充电机辅助电源满足GB/T 18487.1-2015和Q/GDW 1594-2014中的要求; 3)纹波峰值系数:不超过±1%。 待机损耗 待机损耗小于整机功率的0.1%。 功能要求充电控制 1)具备VIN自动识别充电:通过插枪,自动识别车辆BMS传回的VIN码,集中控制器识别正确,自动启动充电或遵循后台设置的启动充电时间,自动启动;充电结束后,自动停止,充电未结束时,通过手机、PAD、PC等终端,可直接选择充电枪,终止充电。 2)定时充电功能:可以自动或手动设置充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电价,降低运营成本。 3)智能充电功能;区域组网,本地所有充电桩协同,智能错峰充电。 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 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 GB/T 27930-2015的规定。 主动防护过充设计 具备主动监测电动汽车BMS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机自身的运行状态等功能,须采用安全冗余设计,主动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主动防护。 负荷约束设置功能 具有通过界面设置充电设备最大总输出功率,单枪输出最大功率或者电流的功能。 错峰充电设置功能 具有通过界面设置错峰充电时间段,包括高价、低价、平价三个时间段进行充电的功能。 流量统计功能 具有对外通信流量统计功能,并显示流量信息。 远程升级 配置4G/5G通讯模块,充电机烧写程序可通过联网后通过监控运维平台控制,远程一键升级,远程更新所有通信协议,以及新国标更新等带来的控制模式升级。 远程断电 配置4G/5G通讯模块,具备面对应急突发事件,可通过调度室的远程监控运维平台,远程操作断电。 备份存储自动上传 本地系统自动备份离网数据,并实现上传。并且具有U盘鉴权能力,具有通过有加密的特殊U盘才能进行软件升级和拷贝数据的功能。 超温断电
耐气候环境要求防护等级 充电机的柜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中IP54(室外)的规定。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防风保护 充电机应能承受GB/T 4797.5-2008中规定的不同地区最大风速的侵袭。 绝缘性能绝缘电阻 用开路电压为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 工频耐压 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历时1 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冲击电压 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安全要求充电机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GB/T 18487.1-2015附录B中对应的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 1)充电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 2)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 3)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 4)充电机应具备内部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需具备超温断电功能,当温度过高时,可自动切断充电,防止发生高温自燃等意外,保护充电设备及新能源汽车安全。 5)充电过程中20分钟内温度升高超过15度保护。 6)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 7)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接触器,且直流输出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 启动急停开关; 控制导引故障。 8)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 9)充电机应具备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为3s~8s。 10)充电机应具备限制冲击电流功能,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 11)充电机应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 12)充电机在自动充电前,应具有电池电压检测功能。 13)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应具有防止充电连接器意外脱落的锁止装置,直流充电时,车辆接口应具有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20234.1的相关要求。车辆插头端应安装机械锁止装置,供电设备应能判断机械锁是否可靠锁止。车辆插头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处于锁止位置时,机械锁应无法操作,供电设备应能判断电子锁是否可靠锁止。当机械锁或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直流充电车辆接口锁止装置工作示例参见GB/T18487.1-2015附录C。 14)充电过程中BMS传递的SOC/V/I/Vcell Max/Tempture这些信息维持不变超过3分钟保护。 15)充电机应具备防止电池电流倒灌功能。 16)充电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当充电机检测到电动汽车直流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检测电池端电压;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端电压后需进行预充,将功率模块输出电压升到与电池端电压测量值之差小于10V后,方可闭合充电机输出接触器。 17)充电机在每个充电周期内进行接触器触点烧结检测。当检测到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的情况后,充电机不得继续工作。 18)充电机必须保证充电机输出接触器闭合发生在车辆直流充电接触器闭合之后,其时间间隔不得低于500ms。 19)充电机在充电停止状态下,应保证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 充电输出参数、电磁兼容、可靠性要求
充电机要求要求充电枪在非充电状态下,整体不带电,拔下充电枪,就地充电装置没有任何电源,插入充电枪、认证信息后通电,无安全隐患。 1)充电机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 2)充电机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 3)充电机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 4)充电机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 5)充电机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 6)充电机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 7)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 项目主要包括充电业务运营支撑平台,基础服务平台,充电设施监控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报表应用系统、充电运维管理平台。系统架构满足接入100个以上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指标;提供系统接口,逐步将充电基础设施设备信息接入管理平台;建立数据分析系统,以平台采集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统计分析,为下一步科学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决策提供依据;建立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系统,为用户提供充电业务服务;具备兼容能力,满足可扩展的接口条件。 具体功能列表如下:
为了保证系统能够长期、安全、稳定、可靠、高效的运行,需满足以下性能需求: (1)操作简单:普通操作人员经简单培训就可操作,或者参考简明手册就可方便操作。 (2)功能完善:系统能够完成设计要求的所有分类统计、模糊查询、分析等功能操作,同时具有良好的运行速度和稳定性,有较高的数据承载能力,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单一界面操作的系统操作响应时间应小于5秒。 (3)易于管理:系统查询、分析、统计流程可后台定制化,统计报表可通过流程设计界面自定义、无需重新编程,维护方便,能够方便快速的利用已有基础数据。系统必须是构件化、面向对象的,以及可实现未来自定义业务管理功能、统计分析管理辅助功能的升级、扩展,对一些后续性的功能,能够方便进行扩充或者二次开发。 (4)信息量要求:本期项目的主要数据来源为电站上报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数据,数据内容主要为关系型数据、GIS数据等信息。 需要实现的系统管理需求如下: (1)拥有完善的用户权限管理功能,对数据调阅、原始数据下载提供权限设置; (2)实现强大的权限设定功能; (3)实现用户权限及用户访问范围的设定; (4)实现日常管理维护及功能使用的详细操作日志管理; (5)实现下载操作人员的使用内容、时间、数据容量等基础信息统计; (6)经办人员的具体使用记录其上级主管可实现监控及管理; (7)实现自定义统计分析模块的定期更新和系统功能平滑在线升级(不停机状态); (8)实现以所有操作日志的自动定期离线数据下载备份管理和下载后定时清空; (9)系统升级后对系统管理、后台维护和业务部门进行分类使用培训。 系统需保证提供7天×24小时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12小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系统具有操作授权及权限控制,防止非法入侵;提供运行日志管理及审计功能;要求系统具备数据在线和离线备份及数据恢复能力,确保数据安全可靠。提供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系统具有安全审计功能及其他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终端上下载的业务数据下载前在服务器端有合法性审核记录并记录操作过程必要信息。
(1)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供应商对施工人员、设备设施安全负责。 (2)安装调试过程中,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进行同步指导,并负责全套机组的调试运行,达到验收要求。 (3)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交竣工验收资料,提出验收申请。 7、质保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响 应 书
(发包人)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发包文件要求及其他发包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发包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响应函附录是我方响应函的组成部分。 4、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委派 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发包文件的响应须知中第3.2.1条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选,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 根据已收的发包文件,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发包文件后, 承诺如下: 1、若我公司中选,我公司承诺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合同内容,若不能按期,我公司接受发包人根据合同进行相关处罚,涉及处罚款项由发包方方直接在结算款里扣除。 2、我公司所报价格是经过精心核算后确定,完全能够满足完成该项目要求,报价高于成本价格,没有恶意报价。若我公司中标后不能按期完成或中途退场,我公司完全接受发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的处罚,我公司无任何异议。 3、我公司承诺响应报价作为成交价即合同价。一旦成交,合同价按成交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结算时,按合同价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
响应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发包人名称: (响应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 工程施工发包活动,全权处理发包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年龄: 电话: 传真: 详细通信地址: 邮编:
附件五:
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主要管理人员表
附件六:
拟在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单项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乡镇首末站充电桩安装工程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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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第三章 开标及中选办法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本发包项目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乡镇首末站(洪林、周王、南湖)充电桩安装工程(项目编号:XQZGJ---2023002)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发包。
1、项目概况: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乡镇首末站(洪林、周王、南湖)充电桩安装工程。
2、发包范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项目经业主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为 480000 元。
6、建设地点:宣城市宣州区。
三.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发包文件领取方式: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8:00分-17:00)持发包人盖章的响应邀请书及营业执照等资料在宣城市龙川路3号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
- 响应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6日9时00分。
-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宣城市龙川路3号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发包人:宣城市宣州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伍皓
联系电话: 0563-2820740
2023年5月19日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发包人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1.1.2 |
代理机构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1.1.3 |
项目名称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1.1.4 |
建设地点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1.2.1 |
资金来源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发包范围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1.3.3 |
质量要求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1.4.1 |
响应人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5.1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5.2 |
响应预备会 |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5.3 |
分包 |
☑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
1.5.4 |
履约保证金 |
☑按合同价的10%缴纳,中选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中选资格。 履约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银行保函;□电汇、转账+银行保函等形式:填写具体比例要求。 □不缴纳 |
2.2.1 |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电话0563-3035891确认。 |
2.2.2 |
发包文件澄清、修改 的发布 |
公司网站通知 |
3.1.1 |
响应文件的构成 |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书目录(自编目录); 3、响应书;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书; 5、资格审查材料:营业执照(以上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并将以上材料装入响应文件内。)。 6、发包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交的其他响应资料。 |
3.2.1 |
响应有效期 |
30日历天 |
3.4.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 |
3.4.2 |
响应文件份数 |
中标人提供一正一副,响应文件须胶装,严禁活页装订。 |
4.2.1 |
响应截止时间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4.2.3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响应邀请书 |
6.1 |
中选公示地点(或网址) |
书面通知 |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新增1 |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
|
新增2 |
本项目响应人需清单报价作为成交价即合同价。一旦成交,合同价按成交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结算时,按合同价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 |
|
新增3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工程款的万分之五每天。 |
|
新增4 |
供应商须在开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询价响应相关原件资料供采购人审查。 |
|
新增5 |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自身原因、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进行重新招标。采购人始终保留考察成交供应商的权利。考察主要内容为单位资质与企业实力等符合性考察。 |
|
新增6 |
发包文件中要求的所有供应商须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等证明材料均以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的按未实质性响应发包文件处理。响应材料真实、合法性由供应商负全责。 |
|
新增7 |
供应商须在开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响应相关原件资料供采购人审查。 |
注:发包人对本发包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 发包要求及选取办法
1.发包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询价发包,并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本项目若少于3家响应人竞争,也可以进行正常的发包程序。
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要求密封的(适用纸质投标文件);
4.现场按照本发包文件的中选办法现场推选1-3名实质上符合要求的响应人作为中选候选人。
选取办法:
(1).所有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取响应报价最低的3家(若出现相同报价则全部进入)进行响应文件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依次递补直至3家合格为止,最低且合格的3家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对响应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为第二名,依次排序。(若出现相同报价则现场摇号确定)。
(3).以上各种数值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响应文件的审查内容及无效的情形: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或工程名称错误的。响应人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互相抄取标书的。经发包人认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其他
5.1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到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响应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
5.2中选单位提供包括施工方案的施工组织设计给发包人审查后实施。
5.3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响应人对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洪林镇公交首末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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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1 |
装机功率240kW |
直流充电终端 |
6或3 |
双或单枪250A/落地式 |
低压施工 |
1 |
含管沟开挖及恢复、铜芯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不许电缆及电缆保护管地面敷设。(低压铠装电缆ZR-YJV22-3X185+1X95\\(低压电缆ZR-YJV22-4X95+1X50\\,低压电缆\YJV-0.6/1\2×2.5\\)、设备材料运输和二次转运、设备基础制作、设备安装、余方弃置等。 |
灭火器 |
3 |
手提式干粉(磷酸铵盐)灭火器(MF/ABC5) |
车阻器 |
6 |
含安装 |
车位线 |
1 |
热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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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王镇公交首末站 |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1 |
装机功率160kW |
直流充电终端 |
4或2 |
双或单枪250A/落地式 |
低压施工 |
1 |
含管沟开挖及恢复、铜芯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不许电缆及电缆保护管地面敷设。(低压铠装电缆ZR-YJV22-3X95+2X50\\,低压电缆ZR-YJV22-4X95+1X50\\,低压电缆\YJV-0.6/1\2×2.5\\)、设备材料运输和二次转运、设备基础制作、设备安装、余方弃置等。 |
灭火器 |
2 |
手提式干粉(磷酸铵盐)灭火器(MF/ABC5) |
车阻器 |
4 |
钢管车档,DN80,灌浆,螺栓锚固 |
车位线 |
1 |
热熔 |
|
||
南湖公交首末站 |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1 |
装机功率80kW |
直流充电终端 |
2或1 |
双或单枪250A/落地式 |
低压施工 |
1 |
含管沟开挖及恢复、铜芯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不许电缆及电缆保护管地面敷设。(低压铠装电缆\ZR-YJV22-3*35+2*16\\,低压电缆\YJV-0.6/1\2×2.5\\)、设备材料运输和二次转运、设备基础制作、设备安装、余方弃置等。 |
灭火器 |
2 |
手提式干粉(磷酸铵盐)灭火器(MF/ABC5) |
车阻器 |
2 |
钢管车档,DN80,灌浆,螺栓锚固 |
车位线 |
1 |
热熔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序号 |
设备明细表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额定功率:240kW 充电枪线长度:大于等于5.5m 充电枪数量:6枪 安装方式:落地式 启动方式:刷卡、扫码、VIN |
台 |
1 |
2 |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额定功率:160kW 充电枪线长度:大于等于5.5m 充电枪数量:4枪 安装方式:落地式 启动方式:刷卡、扫码、VIN |
台 |
1 |
3 |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额定功率:80kW 充电枪线长度:大于等于5.5m 充电枪数量:2枪 安装方式:落地式 启动方式:刷卡、扫码、VIN |
台 |
1 |
4 |
综合监控与运营管理云平台 |
充电操作、运行管理平台,所需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需正版 |
套 |
1 |
电缆 |
低压铠装电缆YJV22-3X185+1X95\低压铠装电缆YJV22-0.6/1\1 3×95+2×50\\,低压电缆\YJV-0.6/1\2×95+1×25\\,低压电缆\YJV-0.6/1\2×2.5\\ |
米 |
适量 |
|
6 |
充电桩安装 |
洪林、周王、南湖公交首末站(设备基础、电缆管线、等施工安装,自行勘察现场) |
处 |
3 |
-
-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下列标准中所列条款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标 准 号 |
标 准 名 称 |
GB/T 2421.1-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
GB/T 2423.1-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
GB/T 2423.2-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
GB/T 2423.3-2006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
GB/T 2423.4-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
GB/T 2423.17-2008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
GB/T 2423.55-2006 |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环境测试实验Eh:锤击试验 |
GB 4208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GB/T 4797.5-2008 |
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 |
GB/T 13384-2008 |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GB/T 13422-2013 |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 电气试验方法 |
GB 17625.1 |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 |
GB/Z 17625.6 |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 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 |
GB/T 17626.2-2006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
GB/T 17626.3-2006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
GB/T 17626.4-2008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
GB/T 17626.5-2008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
GB/T 17626.11-2008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
GB/T 19826-2005 |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
GB/T 29317-2012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
GB/T 29316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
GB/T 33708 |
静止式直流电能表 |
Q/GDW 1825-2013 |
直流电能表技术规范 |
JJG 842-2017 |
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
GB/T 29318-2012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
Q/GDW 1354-2013 |
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 |
Q/GDW 1364-2013 |
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
JJG 1069-2011 |
直流分流器检定规程 |
DL/T 645-2007 |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
GB/T 18487.1-2015 |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一般要求 |
GB/T 27930-2015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
GB/T20234.1-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GB/T 20234.2-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
GB/T20234.3-2015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
NB/T 33001-2018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
NB/T 33008.1-2018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
Q/GDW 1233-2018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 |
Q/GDW 1591-2018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
技术参数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50℃;
相对湿度:5%~95%;
海拔高度:≤2000m,2000m以上降额输出;
大气压强:80kPa~110kPa;
电源条件
交流输入电压:380V±15%;
交流电源频率:45HZ~65HZ。
输出电压和额定功率
1)直流输出电压:200V-1000V,恒功率段300V-1000V。连续可调。
2)额定功率:单模块额定输出功率等于20kW。
低压辅助电源
充电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
1)辅助电源电压:12V;
2)充电机辅助电源满足GB/T 18487.1-2015和Q/GDW 1594-2014中的要求;
3)纹波峰值系数:不超过±1%。
待机损耗
待机损耗小于整机功率的0.1%。
功能要求
充电控制
1)具备VIN自动识别充电:通过插枪,自动识别车辆BMS传回的VIN码,集中控制器识别正确,自动启动充电或遵循后台设置的启动充电时间,自动启动;充电结束后,自动停止,充电未结束时,通过手机、PAD、PC等终端,可直接选择充电枪,终止充电。
2)定时充电功能:可以自动或手动设置充电时间,充分利用低谷电价,降低运营成本。
3)智能充电功能;区域组网,本地所有充电桩协同,智能错峰充电。
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
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 GB/T 27930-2015的规定。
主动防护过充设计
具备主动监测电动汽车BMS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机自身的运行状态等功能,须采用安全冗余设计,主动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主动防护。
负荷约束设置功能
具有通过界面设置充电设备最大总输出功率,单枪输出最大功率或者电流的功能。
错峰充电设置功能
具有通过界面设置错峰充电时间段,包括高价、低价、平价三个时间段进行充电的功能。
流量统计功能
具有对外通信流量统计功能,并显示流量信息。
远程升级
配置4G/5G通讯模块,充电机烧写程序可通过联网后通过监控运维平台控制,远程一键升级,远程更新所有通信协议,以及新国标更新等带来的控制模式升级。
远程断电
配置4G/5G通讯模块,具备面对应急突发事件,可通过调度室的远程监控运维平台,远程操作断电。
备份存储自动上传
本地系统自动备份离网数据,并实现上传。并且具有U盘鉴权能力,具有通过有加密的特殊U盘才能进行软件升级和拷贝数据的功能。
超温断电
- 要求充电枪带有超温断电功能,提升安全性。
- 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90℃两分钟后,充电机限制输出电流为当前直流电表检测值的90%;
- 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95℃两分钟后,充电机限制输出电流为当前直流电表检测值的80%;
- 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100℃两分钟后,充电机限制输出电流为当前直流电表检测值的70%;
- 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110℃两秒钟后,充电机应能发出过温故障报警信号;
耐气候环境要求
防护等级
充电机的柜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中IP54(室外)的规定。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防风保护
充电机应能承受GB/T 4797.5-2008中规定的不同地区最大风速的侵袭。
绝缘性能
绝缘电阻
用开路电压为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
工频耐压
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历时1 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冲击电压
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额定绝缘电压Ui(V) |
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 |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 |
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 |
≤ 60 |
250 |
1.0(1.4) |
1 |
60 < UI ≤ 300 |
500 |
2.0(2.8) |
±2.5 |
300 < UI ≤ 700 |
1000 |
2.4(3.36) |
±6 |
700 < UI ≤ 950 |
1000 |
2×UI +1.0 (2.8×UI +1.4) |
±6 |
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 |
安全要求
充电机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GB/T 18487.1-2015附录B中对应的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
1)充电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
2)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
3)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
4)充电机应具备内部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需具备超温断电功能,当温度过高时,可自动切断充电,防止发生高温自燃等意外,保护充电设备及新能源汽车安全。
5)充电过程中20分钟内温度升高超过15度保护。
6)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
7)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接触器,且直流输出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
启动急停开关;
控制导引故障。
8)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
9)充电机应具备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为3s~8s。
10)充电机应具备限制冲击电流功能,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
11)充电机应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
12)充电机在自动充电前,应具有电池电压检测功能。
13)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应具有防止充电连接器意外脱落的锁止装置,直流充电时,车辆接口应具有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20234.1的相关要求。车辆插头端应安装机械锁止装置,供电设备应能判断机械锁是否可靠锁止。车辆插头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处于锁止位置时,机械锁应无法操作,供电设备应能判断电子锁是否可靠锁止。当机械锁或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直流充电车辆接口锁止装置工作示例参见GB/T18487.1-2015附录C。
14)充电过程中BMS传递的SOC/V/I/Vcell Max/Tempture这些信息维持不变超过3分钟保护。
15)充电机应具备防止电池电流倒灌功能。
16)充电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当充电机检测到电动汽车直流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检测电池端电压;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端电压后需进行预充,将功率模块输出电压升到与电池端电压测量值之差小于10V后,方可闭合充电机输出接触器。
17)充电机在每个充电周期内进行接触器触点烧结检测。当检测到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的情况后,充电机不得继续工作。
18)充电机必须保证充电机输出接触器闭合发生在车辆直流充电接触器闭合之后,其时间间隔不得低于500ms。
19)充电机在充电停止状态下,应保证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
充电输出参数、电磁兼容、可靠性要求
序号 |
名称 |
项目 |
单位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直流充电机 |
交流输入电压 |
V |
三相380:323~437 |
2 |
交流电源频率 |
Hz |
50±1 |
|
3 |
输入功率因数 |
|
≥0.99 |
|
4 |
直流电压调节范围 |
V |
200-1000V |
|
5 |
电压精度 |
% |
不超过±0.5 |
|
6 |
电流精度 |
|
≥30A:不超过±1 |
|
7 |
稳压精度 |
% |
不超过±0.5 |
|
8 |
稳流精度 |
% |
不超过±1 |
|
9 |
纹波系数 |
% |
有效值:不超过±5 |
|
10 |
均流不平衡度 |
% |
≤3 |
|
11 |
输入冲击电流 |
A |
≤120%额定输入电流 |
|
12 |
输出过冲电压 |
V |
≤110%稳态输出电压 |
|
13 |
效率 |
% |
≥93% |
|
14 |
噪声 |
dB |
≤65dB |
|
15 |
振荡波抗扰度 |
|
3级(1MHz和100kHz) |
|
16 |
静电放电抗扰度 |
|
3级 |
|
17 |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
|
3级 |
|
18 |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
|
3级 |
|
19 |
浪涌(冲击)抗扰度 |
|
3级 |
|
20 |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
|
3级 |
|
21 |
工频磁场抗扰度 |
|
3级 |
|
22 |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 |
|
3级 |
|
23 |
谐波电流限值要求(THD) |
% |
≤5 |
|
24 |
充电机结构形式 |